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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政府對噪音投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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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江華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投訴及管制噪音,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噪音類別及年份劃分,過去三年,當局接獲涉及噪音的投訴個案數目,其中有多少宗成功檢控的個案;

(二) 現時有否在假日或辦公時間外設立噪音投訴熱線;若否,會否考慮增設有關熱線,以便當局可即時派員前往有關地點量度噪音水平;及

(三) 過去3年,有否活動主辦者因在鄰近民居的場地舉行大型的音樂節目、嘉年華會或集會等活動,發出過量噪音而遭當局檢控,以及當局在得悉這些場地舉辦上述活動時,會否派員即場監察有關場地所發出的噪音水平,以避免出現過量噪音的情況?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香港警務處(警務處)是處理噪音投訴的政府執法部門。根據他們的經驗,在大部份投訴個案中,產生噪音的人士經執法人員勸諭後,都會在短時間內消減噪音,問題因而得以解決,而執法人員無須採取檢控行動。

在過去三年,環保署及警務處接獲並處理有關受《噪音管制條例》管制的噪音類別的投訴及成功檢控個案數目表列如下:

  噪音類別             投訴個案(宗)
                2001     2002     2003
  ****             **     **     **
  工商業噪音          3,502     3,530     3,608
  鄰里及公眾地方噪音      3,969     5,177     3,391
  建築噪音           2,285     2,697     1,848
  防盜警鐘誤鳴         675      601      384
  建造器材噪音        12       11       8
  
  噪音類別              成功檢控個案(宗)
               2001     2002   2003
  ****         **     **     **
  工商業噪音        49      19     23
  鄰里及公眾地方噪音     27      24     17
  建築噪音         240      195    81
  防盜警鐘誤鳴       4       1       0
  建造器材噪音       0       0       2

(二) 環保署設有二十四小時投訴熱線,接受市民對環境污染(包括噪音問題)的投訴。該熱線在辦公時間內由該署的職員接聽,而在辦公時間以外及假日時則為電話錄音服務。若市民受到噪音滋擾,亦可在任何時間聯絡附近警署。如答覆的第一部份指出,在大部份投訴個案中,產生噪音的人士經執法人員勸諭後,都會在短時間內消減噪音,問題因而得以解決。因此,並非每宗投訴個案也需要執法人員量度噪音以便跟進。如個案未能以勸諭方式解決,環保署人員便會量度噪音,考慮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提出檢控。

(三) 在過去三年,沒有大型音樂節目、嘉年華會或集會的主辦者因發出過量噪音而遭環保署或警務處檢控。

在露天場地舉辦大型戶外活動時,主辦者須參考環保署制訂的「在露天場地舉行娛樂活動的噪音管制指引」,盡量避免活動造成噪音滋擾。根據該指引,主辦機構在活動過程中須設立投訴熱線,並在附近受影響的民居處所監測噪音。市民如受噪音滋擾,可透過該熱線直接向主辦者投訴和要求即時跟進。市民如需要即時協助,亦可聯絡環保署或附近警署,以便執法人員採取適當行動。如環保署得悉某項活動會在露天場地舉行,並認為該項活動有可能產生過量噪音以致影響附近居民,該署便會派員監察該項活動所產生的噪音,並按需要向主辦者作出勸諭或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採取執法行動。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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