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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馬頭角分區計劃大綱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八日)表示:「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指引馬頭角的發展和重建。」
規劃區佔地約一百三十九公頃,坐落九龍中部,北接東頭村道和東正道,東至土瓜灣道和旭日街,南連銀漢街和新柳街,而西達天光道。該區是九龍市區早期發展的地區之一,大部分土地已發展作私人住宅、公營房屋或工業用途。
現時區內大部分私人住宅或公營房屋均劃為「住宅(甲類)」地帶,面積約四十四點二公頃。位於土瓜灣道及馬頭角道的馬頭角煤氣廠(北廠)現址,以及位於天光道和常盛街的前天光道已婚警察宿舍現址,擬在重建時供作發展私人住宅用途。
約八點九公頃土地劃作「住宅(乙類)」地帶,主要包括分布於亞皆老街、太子道西及嘉林邊道一帶的現有及擬議的中等密度住宅發展。
位於旭日街、浙江街、上鄉道及土瓜灣道的工業用地,面積約三點二公頃,已劃為「住宅(戊類)」地帶,以促使逐步淘汰該區現有已過時的工業用途。
介乎宋皇臺道、九龍城道、馬頭角道及土瓜灣道之間約五點七公頃土地,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藉以配合綜合重建計劃,發展住宅用途,附連提供零售和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同時藉此促使現有工業活動逐步撤離。
沙埔道一所酒店現址,以及現有兩幢位於馬頭圍道的工業大廈所在地,劃為「商業」地帶,提供土地作辦公室、零售和酒店用途。
約九公頃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提供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配合該區和鄰近地區居民的需要。
約二十一點八公頃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提供土地作各種動態或靜態康樂用途。位於天光道的香港壘球總會遊樂場,以及賈炳達道的九龍城廣場的所在地,約一點五公頃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
馬頭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10/18,現於辦公時間在城規會秘書處、九龍規劃處和九龍城民政事務處供市民查閱。
上述核准圖的複本現於油麻地及北角地圖銷售處發售。該圖的電子版可於城規會的網頁 (www.info.gov.hk/tpb) 瀏覽。
完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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