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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國風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答覆:
問題:
據報,保險索償投訴局(簡稱"投訴局")於去年接獲的保險索償投訴總數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十二,但當中涉及醫療保險和個人意外保險索償的投訴則分別上升約三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就該兩類保險索償作出的投訴上升的原因;
(二) 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投訴局每年接獲的醫療保險索償投訴按投訴原因分類的個案數字,以及當中保險公司被裁定須向投訴人作出賠償的個案數字;及
(三) 保險業監理處有否與保險業組織商討如何減少該兩類保險索償的投訴?
答覆:
主席女士:
在回答麥議員的提問前,我想先介紹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局”)的運作。投訴局是在一九九零年由保險業界成立,目的是處理/仲裁投保人在索償中對保險公司的投訴,以提供法庭以外的另一途徑處理有關糾紛,保障投保人權益。投訴局下設獨立運作的投訴委員會負責處理投訴,委員會有五位成員,現任主席為一名大律師,加上兩位保險業界成員,及兩位分別來自消費者委員會和香港會計師公會的非業界成員。
我現在逐點回覆麥議員提出的問題:
(一) 投訴局在二零零三年共接獲投訴個案有256宗,較二零零二年減少百分之十二。投訴局受理的個案,在二零零三年有222宗,較二零零二年上升百分之九,當中涉及醫療保險和個人意外保險索償投訴的數字,較二零零二年上升了大約三成。
投訴局去年所處理涉及醫療保險和個人意外保險索償的投訴上升的原因,相信是由於近年公眾對購買保險產品及保障本身利益的意識提高,以及透過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和業界團體的教育宣傳,公眾較以往更了解他們提出投訴的權利。
(二) 根據投訴局資料,過去三年一共受理220宗涉及醫療保險索償的投訴(二零零一年有74宗,二零零二年有63宗,二零零三年有83宗)。經過調解及審理後,成功獲得賠償的個案,二零零一年有21宗,二零零二年有19宗,二零零三年有23宗。
投訴起因主要是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對保險合約條款的詮釋出現分歧、雙方對豁免項目有爭議以及保險公司認為保單持有人沒有披露事實而拒絕賠償等。
二零零三年投訴局受理的醫療保險索償投訴的分類如下:
保險合約條款的詮釋 25宗 豁免項目 19宗 沒有披露事實 19宗 賠償金額 11宗 其他(例如拖延賠償) 9宗
投訴局並無二零零一年及二零零二年資料,但相信情況與二零零三年相若。
(三) 一直以來,保監處與包括保險業聯會在內的保險行業組織保持密切聯繫,定期舉行會議,商討有關促進保險公司維持良好操守及業務常規和推動保險業市場自律的事項。為協助減少涉及醫療保險及個人意外保險的投訴,保險業聯會已經在其網頁上提供了保險簡介,幫助投保人了解應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以及購買保險時應留意的事項。保險業聯會正研究是否就醫療保單的豁免條款向醫療保險公司發出指引,以加強對投保人的保障。
為保障自己的權益及減少在索償時與保險公司的爭議,我謹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時要注意三點:第一,在填報投保申請書時,必須準確無誤地披露所有資料,如有懷疑,應該請保險代理詳盡解釋條款的含義;第二,必須清楚了解保險合約的保障範圍;第三,必須詳閱保險合約,尤其是所有豁免條款。
完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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