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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宣布,把非住宅建築物使用淡水蒸發式冷卻空調系統的先行性計劃限期伸延兩年,至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在水冷式空調系統使用蒸發式冷卻器,與傳統的氣冷式空調系統比較,可節省達百分之二十的電力。這項先行性計劃旨在:
* 推廣具能源效益的水冷式空調系統;
* 搜集資料以制訂或修訂推廣水冷式空調系統的計劃;
* 評估對供水基礎設施的影響;及
* 評估水冷式空調系統對健康及環境的影響。
上述計劃自二○○○年六月一日展開至今,有超過五十個申請獲批准,其中八個系統已安裝完成,並正在運作。另約有三十個系統會於今年稍後相繼安裝完成。為能收集更多運作期間的資料以評估在全港推廣蒸發式冷卻器的影響,政府決定將計劃限期伸延,及把選定地區增加至五十七個。
該五十七個選定地區包括十四個位於香港與離島、二十個位於九龍、十二個位於新界東及十一個位於新界西。
這項先行性計劃是由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監督。該小組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屋宇署、渠務署、機電工程署、環境保護署、壎芵p、地政總署、規劃署和水務署的代表組成。
根據計劃所有在選定地區內現有及新建的非住宅建築物的擁有人,均可向水務署申請使用淡水供蒸發式冷卻的空調系統之用。
申請人須將申請書副本送交機電工程署,以便對蒸發式冷卻器(例如冷卻塔)的設計進行審批及登記。
申請人亦須將建造蒸發式冷卻器支架的圖則提交屋宇署審批。
有關計劃的詳細申請程序及規定和選定地區範圍的地圖可向機電工程署能源效益辦事處索取(地址:香港銅鑼灣禮頓道111號11樓),亦可在機電工程署網站內下載。如有查詢,請電2881 1562。
完
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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