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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星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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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鍾泰議員的提問作出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星光大道的管理公司有否計劃定期維修和保養星光大道;若有,詳情為何及預計每年所需的維修款額;

(二)是否知悉上述管理公司會否加強監察遊覽該景點的人士,以免他們破壞有關景點;若會,詳情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星光大道的現有損壞情況對香港形象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已委託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的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公司),負責「星光大道」的管理、維修、保養及營運工作,為期二十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一直與管理公司就「星光大道」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潔、保安、人群控制及執法行動等)及制定調配計劃,保持密切聯繫。此外,康文署亦已成立一個「星光大道」管理委員會,以監察管理公司的運作及服務,希望將「星光大道」推廣成為一個高級旅遊景點。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康文署、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香港旅遊發展局、旅遊事務署、建築署、油尖旺區民政事務處及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的代表。

  管理公司會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管理「星光大道」,並承擔一切有關費用,政府無需支付任何費用,而且每年須向康文署提交一份管理計劃書,包括日常管理項目的工作計劃,如維修保養、清潔及保安等安排。根據管理公司的資料,每年的日常維修及清潔費用估計約為一百五十萬元。

(二)「星光大道」自開放以來,在地面及數塊明星手印牌匾上發現一些污漬,但清潔工人已即時進行清理工作。康文署與管理公司亦已作出以下安排:

i)增聘人手加強巡查及清潔工作;

ii)每天使用高壓噴水器清洗有污漬的地方;

iii)在「星光大道」上張貼告示,提醒遊人,他們亂拋垃圾,可被罰款港幣一千五百元;

iv)每隔半小時以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廣播「請勿破壞公物」的信息,提醒遊人保持場地清潔,切勿破壞公物;以及

v)由康文署及管理公司人員組成特別巡邏隊,加強對亂拋垃圾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三)「星光大道」吸引很多遊人,於黃金周高峰期間每日有超過八萬人次參觀,並發現有一些地方遭弄污,但情況不算嚴重。康文署會繼續與管理公司及相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攜手保持地方清潔。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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