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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中小學生遭受朋輩性侵犯及學校推行性教育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當局接獲關於中小學生遭受性騷擾、身體接觸和非身體接觸性侵犯等個案的總數;
(二) 當局及有關學校如何調查此等個案及跟進受害人的情況,以及當局有否提出檢控;
(三) 現時學校有否與家長及社工舉行定期會議,交流包括如何增加學生及子女的性知識等範疇的教導心得;及
(四) 現時學校是否只在低年級別才設有性教育課程?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社會福利署(社署)的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的記錄,二○○一、二○○二及二○○三年分別有152、179及150宗兒童性侵犯的新個案(受害兒童年齡為十八歲以下)。
另外,警方亦儲存了一套有關學生(十六歲及以下)的朋輩間性侵犯的資料。過去3年的個案數字如下:
罪行 2001 2002 2003 -- ---- ---- ---- 強姦 10 14 7 非禮 64 81 69 非法性行為 134 149 193
由於社署和警方對兒童性侵犯個案數字的處理不同(見附註),因此上述的數字亦有異。
政府沒有存備有關中小學生涉及性騷擾、身體接觸和非身體接觸性侵犯的分項數字。
(二) 社署編印的《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 ─ 一九九八年修訂本》訂明有關處理虐待兒童個案(包括性侵犯)的工作指引。如果學校發現有兒童懷疑被性侵犯(包括兒童的朋輩為涉嫌施虐者的個案),而該兒童為學校社工或其他機構個案服務單位的已知個案,有關社工會進行社會背景調查(包括家庭背景、引致虐兒事件的情況、家長及兒童的態度、制訂褔利計劃等)。如果個案並非任何機構的已知個案,個案會轉介由社署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進行調查。同時,如有需要,警方亦會獲知會有關的懷疑虐兒個案,受虐兒童亦會獲安排接受身體檢查。另外,社工亦會安排多專業個案會議以界定個案的性質(個案是否屬虐待兒童個案),及制訂有關兒童的福利計劃。如個案被確立為虐待兒童個案,負責的社工會為受虐兒童及其家人提供跟進服務,目的是協助受虐兒童克服被虐待而受到的創傷,以及保護該兒童,以免其日後再受到虐待。
警方若接獲涉及刑事罪行的性侵犯舉報,會進行刑事調查。若有充份證據,警方會作出拘捕和檢控行動。過去3年的檢控數字分別為二○○一年99宗,二○○二年106宗及二○○三年111宗。
(三) 現時個別學校會因應學生的成長需要,於學年中不同的時間為家長舉行小組、座談會、工作坊或研討會,協助他們掌握性教育的知識及技巧,輔助子女建立正確的性觀念及態度。學校亦經常與社區內負責家庭生活教育的社工合辦各類型的教育活動,為家長提供適切的輔助及支援。
(四) 教育統籌局一向致力在學校各學習階段推行性教育,目的在於幫助學生從成長中認識性、重視人際間的責任,調整自己適應社會規範,從而學會如何達致美好人生。
現行的中、小學課程中有不少科目(例如:小學常識科,中學的社會教育科、公民教育科、宗教教育科、通識教育科、科學科、生物科、人類生物學科、家政科)都包含了性教育的課題。
讓學生學習尊重他人和保護自己能有助預防性侵犯事件的發生。「尊重他人,不作侵犯他人的行為」、「保護自己,免受他人傷害」都是在課程改革中德育及公民教育的主要範疇,而培養學生「尊重他人」這項價值觀更是發展德育及公民教育的優先項目之一。
在小學方面,常識科的課程讓學生掌握有關生理、心理及社群健康的基本知識,以正面的態度面對自己的成長與發育,並能夠在個人健康及安全方面作適當的考慮和抉擇,包括在遇到困難時使用正確的方法尋求援助。
在中學方面,除了在科學科目和家政科的相關課題外,社會教育科和通識教育科的課程為學生提供不少機會,培養有關的概念和價值觀,幫助他們認識有關兩性角色的議題;而「珍視自己及他人的重要性」和「各種影響自己的發展、對性的態度、人際關係、價值觀和信念的因素」等課題更成為學生在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內必須學習的內容。
附註:
社署和警方在「虐待兒童」,包括兒童性侵犯,個案數字上的不同處理方法包括:
(1) 警方對「虐待兒童」一詞的定義較社署廣泛。例如,警方的定義包括不合法的性行為,例如青少年之間的隨意性關係等。這些行為並不包括在社署的定義之內。
(2) 社署將每一受虐兒童列為一宗受虐個案,即使有關兒童曾在不同情況下受侵犯;而警方則根據受虐事件的次數統計個案數目。
完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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