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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五月七日)表示:要求租用其轄下場地進行「專用」及「非指定用途」活動,以及搭建臨時建築物、豎立音響設備等,必須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是一項行之已久的政策,目的是保障公眾安全。
發言人又指出康文署場地在設計方面均符合指定康體活動的要求,例如足球場、籃球場等場地的設計已照顧到活動的形式及有關設施在國際慣例下的要求和安全準則,主辦機構進行「指定康體」活動時,除非有其他特別安排,否則無需另行購買公眾責任保險。
此等租場規例實行有年,廣為大眾接納。康文署對所有租用其轄下場地的申請,均一視同仁,根據上述既定程序處理,並無特別針對任何形式的活動。
至於有團體申請於六月四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發言人表示現仍與主辦單位聯絡,處理有關的申請。
完
二○○四年五月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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