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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將可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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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起,香港居民將可參加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主辦的「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及其後在內地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

  以往上述考試只供內地的中國公民報考。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及經香港特區知識產權署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磋商,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意容許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參加考試。下一次考試定於今年10月份在內地(包括深圳在內)的8個城巿舉行。

有意報考的香港居民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二) 具有內地,香港,澳門高等院校理工科畢業的學歷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同等學歷;

(三) 年滿十八歲;

(四) 從事過兩年或以上的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知識產權署發言人說:「考試合格的香港居民,在內地專利代理機構實習滿一年後,可申請領取《專利代理人執業証》。內地的專利保護項目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03年收到超過300,000份專利申請,並預計申請量在未來數年將持續上升,這反映內地對專利代理服務的需求將會增加。」

  有意參加十月考試的人士可親身前往知識產權署遞交申請,地址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4樓。遞交申請期間為2004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如欲取得更多考試及申請程序資料,請瀏覽知識產權署網站,網址是:http://www.info.gov.hk/ipd。如有任何查詢,請以電郵與知識產權署黃志榮先生聯絡,電郵地址是 john.wong@ipd.gov.hk.

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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