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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協助唐樓物業長者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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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口頭回覆:

問題:

  一些居住在舊區「唐樓」的長者業主向本人反映,他們的物業沒有升降機,令他們上落困難。這些物業的差餉及地租亦對他們構成沉重負擔,以致他們生活拮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與亦是長者的配偶一起或獨自居住在樓齡超過30年的「唐樓」的長者業主數目;

(二)有沒有計劃向居住於這些「唐樓」而不良於行的長者業主提供協助,以解決他們的起居困難;若有,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有沒有計劃減免居住於這些「唐樓」而沒有領取綜援金的貧困長者業主的差餉及地租,以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若有,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三個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我們並沒有特別就居住於超過三十年樓齡的自置「唐樓」物業的長者業主數目作出統計。但在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五月,政府統計處曾就「長者的足部健康情況」進行統計調查,根據該統計調查所得的資料顯示,當時全香港約有一萬個長者住戶(指所有住戶成員均為六十歲或以上長者的住戶)居住在沒有電梯到達的私人多層式大廈的自置居所,詳情見附件

(二)一直以來,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都有為體弱人士,包括居住在沒有升降機的唐樓而又不良於行的長者,提供各種支援服務。這些服務主要有社區支援服務及住宿照顧服務兩類。

  社區支援服務包括「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及「改善家居及社會照顧服務」。服務機構會因應長者的個別需要及不同的體弱程度為他們提供一系列的家居照顧、康復、護理等支援服務,讓他們能繼續在熟悉的社區環境生活。此外,「長者支援服務隊」亦會透過義工定期以電話和探訪慰問有需要的長者,並協助他們處理簡單的個人需要事宜,例如接送往返診所和處理簡單的家務等。若長者健康欠佳而未能留在社區內生活,亦可申請院舍照顧服務,包括護理安老院及護養院。

  此外,行動不便的長者若需要前往醫院或診所覆診,亦可向就診醫院或診所,提出申請預約免費的醫院非緊急救護車載送服務,服務包括抬送病人上樓/下樓。

(三)政府的一貫政策,是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協助經濟有困難的家庭,基於這原則,政府認為不適宜減免個別長者業主的差餉及地租。目前社會福利署已可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為合資格受助長者提供租金津貼,協助他們支付差餉及地租,紓緩經濟負擔。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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