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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答覆:
問題: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簡稱「教資會」)在本年一月發表的文件中指出,教資會應加強本身在策略性規劃和制訂政策方面的角色,以便為高等教育界提供意見和指導,並會在教資會採用的撥款方法內,於二○○五至○八年的三個年度內加入考慮符合角色表現的撥款機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如何確保教資會轄下大專院校的學術自主權,不會因實施上述撥款機制而受到損害;
(二) 是否知悉,教資會在草擬該文件的過程中有否諮詢這些院校;若有,個別院校的意見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 有沒有評估教資會就高等教育院校的發展及經費需求向政府提供意見的職責範圍,是否包括為高等教育界提供指導;若該指導工作被評估為超越教資會的職責範圍,當局會否檢討此職責?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 首先,我必須強調,當局和教資會一直很重視院校的學術自主權。我們無意亦不會試圖改變這原則。
在這大前題下,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於今年一月底發表了名為《香港高等教育--共展所長 與時俱進》的文件。這份文件是跟進和落實當局於二○○二年公布的香港高等教育未來發展藍圖,而該藍圖是建基於同年教資會進行的高等教育檢討的多項建議,當中包括加強各教資會資助院校的角色分工,使香港的高等教育更多元化,並有更卓越的表現。
教資會於二○○四年一月發表的文件,正是跟進這點,清晰地指出各院校應該秉持本身的優勢擔當獨特的角色,並與其他院校深入協作,發展一個多元化而互相緊扣的體系。這樣本港的高等教育界別才能協助把香港建設成亞洲國際都會、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發展香港成為區內教育樞紐。
為達致上述目標,教資會首先與各資助院校共同檢討了它們各自的角色說明。期間教資會與院校有深入的討論和交流,亦確實地參考了院校提出的建議。新的說明根據每所院校的優勢範疇而訂定,更能清晰地反映每所院校在體系內的獨特角色。每所院校均明確表示歡迎上述文件及認同本身的角色說明。
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檢討同時建議提高教資會分配撥款予資助院校的撥款機制的成效,以配合院校的角色分工及獎勵優秀表現。具體來說,改良後的機制會加強按表現及角色的撥款,首輪計劃已於二○○○年進行,教資會現正進行第二輪的計劃。在這計劃中,院校將於一些指標性的範疇,就其表現進行自我評估,當中一部分的指標性範疇將由院校自行建議。評估工作將根據同樣是由院校自己建議的評估準則及相關的參照基準和尺度進行。教資會轄下的評估小組將會考慮院校所提交的評估結果,並會嘗試考證其確切性。計劃中的評估過程將會以諮詢形式進行,過程中教資會會充分諮詢院校的意見,讓院校有充分的參與,並會認真考慮院校的觀點和提供的資料。
(三) 教資會一直都是按其職權範圍工作(有關資料見附件)。除了就如何運用該界別撥款向政府提供意見外,教資會同時須向政府提供有關高等教育各方面事宜的意見,並應按社會的需要,檢討院校的發展計劃。這正是教資會現在所做的事情。
從社會整體利益�茞插A教資會應在引導和促進整體高等教育界的發展方面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尤其正當我們的高等教育界面對國際間激烈競爭的時候,院校之間得到有效的協調更為重要。教資會在體系層面扮演更全面的角色,是有利院校確立各自的定位,並鞏固他們本身以及體系的整體優勢,不應被視為是教資會或政府試圖干預院校應有的學術自主。
附件: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職權範圍如下:
(a)按社會的需要,檢討下列事項:-
(i)本港各大學以及由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設施;
(ii)各院校的發展計劃;及
(iii)各院校所需的教育經費。
(b)就下列事項向政府提供意見:-
(i)應如何運用可能獲立法機關批核作教育用途的撥款;及
(ii)行政長官向該委員會諮詢有關高等教育各方面的事宜。
完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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