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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持續進修基金的運作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基金自二○○二年六月開始接受申請至今,總共接獲的申請數目及承擔的資助總額;
(二)在上述的申請個案及資助總額當中,學位持有人所提交的申請數目及他們所得到的資助款額;及
(三)會否撤銷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的年齡上限,使六十歲以上的人士也可獲得持續學習及培訓的資助,以推動終身學習;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基金自二○○二年六月推出至本年二月底,共接獲81648宗申請,當中的73852宗申請已獲批資助,有4819宗因不合資格被拒,餘下的申請則正在處理中。以每名申請人最高可獲10000元的資助額計算,現時已批出的款項總額逾7.38億元。截至本年二月底,實際已申領的款額約為1.13億萬元(見註)。
(二)基金的申請資格自去年九月一日起放寬,容許持有大學學位的人士申請。在此以前,我們要求申請人聲明並未持有大學學位。在放寬申請資格後,我們已取消這項要求。因此,我們並無有關大學學位持有人申請資助或獲發還款項的統計數字。
(三)推出基金的目的,是為協助本港的工作人口作好充分準備,以配合香港轉型到知識經濟對人力需求的轉變。為達此目的,並使有限的資源能有效地加強香港的整體競爭力,我們有需要就申請資格,包括申請人年齡方面,訂定適當的準則。現時申請基金的相關年齡規定,是在諮詢過各界(包括學者、商界、立法會議員等)後定出的。考慮到推出基金的目的,我們並無打算改變現時有關年齡方面的限制。
我們理解到所有年齡組別的人士,均有持續進修的需求。六十歲以上有志持續進修的人士,亦可受惠於政府投放於持續教育及進修的其他資源。例如由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舉辦的成人教育課程,其中包括特別為五十五歲或以上人士而設的課程。六十歲以上的人士亦可與其他成年人士一樣,修讀各類教育及持續教育課程。
註:我們為每名合資格申請人預留10000元。申請人最多可在兩年的有效期內,分兩次申領款項。
完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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