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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高空墮物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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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五十歲男子因去年二月於黃大仙發生的一宗從高空墮物案件中被判有罪,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個月。

案情透露,去年二月二十日約下午二時,黃大仙沙田坳道一一八號一間醫院一幢大樓的天台進行工程期間,一件鐵柵從高處墮下,擊中一名路過的八歲女童。

該名女童頭部受創,其後在三月二十八日傷重不治。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探員接手調查,並拘捕一名六十一歲工人和一名五十歲的判頭。

警方隨後根據簡易治罪條例,控告六十一歲男子容許物體自高處墮下,五十歲則被控容許物體在建築物進行粉飾工程期間自高處墮下。

兩人被判罪名成立,五十歲男子今日被判處入獄,另外六十一歲男子則獲押後至四月六日判刑。

警方發言人表示,市民特別是建築業工人和判頭,須採取措施防止物件從高處墮下,否則可能會面對刑事責任。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下午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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