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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適當緩解措施針對愉景新城的交通噪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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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譚耀宗議員的提問所作的口頭答覆:

問題:

  本人獲悉,早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會晤荃灣愉景新城業主委員會時,承諾會再考慮是否在穿越愉景新城的五號幹線延長部分的其中一個路段(即美環街出口處)安裝隔音罩,以及檢討高空墮物對道路安全的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不是已決定在上述路段安裝隔音罩,以紓減交通噪音;若已決定安裝,工程的時間表和其他有關詳情是甚麼;若決定不安裝或未有決定,原因是甚麼;及

(二) 有甚麼措施避免高空墮物危及該路段的使用者,以及這些措施的開支款額?

答覆:

主席女士:

  關於噪音屏障及改善交通噪音的方法,我在這方面作了一些比較詳細的研究,尤其是譚議員剛提及愉景新城的情形,我的確在這方面進行了幾次會議,經了解後,我現在向主席報告。

  提供交通噪音緩解措施的責任,視乎個別情況可由政府、發展商,或雙方共同承擔。正在興建中的五號幹線延續段對愉景新城造成的交通噪音問題,由愉景新城的發展商和政府共同處理。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在一九九一年審批愉景新城的總綱發展藍圖時,就發展商應如何減低交通噪音的影響,包括五號幹線延續段將來在啟用後預計對愉景新城所帶來的交通噪音影響,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按照核准的總綱發展藍圖和城規會所作出的規定,發展商須實施交通噪音緩解措施,包括在愉景新城的建築物預留空間,讓日後興建的五號幹線延續段穿過,使建築物的平台遮蓋路段以發揮隔音作用;在愉景新城東面,即美環街出口處,興建30米長的隔音罩;以及為樓宇選擇適當的座向和把樓宇位置往後移,令住宅單位盡量遠離路邊。

  政府在興建五號幹線延續段的計劃中亦包括提供直接噪音緩解措施,在愉景新城西面興建一個四米高、120米長的隔音屏障,以及在東西兩面的路段鋪設低噪音物料。

  預計採取上述的直接緩解措施後,愉景新城超過九成的住宅單位面對的交通噪音不會超逾70分貝的噪音標準。至於其他少於百分之十的單位,發展商須為它們提供間接噪音緩解措施,為這些單位安裝合適的隔音窗戶和冷氣機,以減低單位面對的交通噪音水平。

  由於發展商在興建愉景新城時,已按照總綱發展藍圖及城規會的規定全部落實有關的直接和間接交通噪音緩解措施,而拓展署亦會根據計劃,提供上述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所以政府未能接受居民的要求,於美環街出口處額外加設隔音屏障。

  雖然如此,我們明白居民的關注,並會採取其他噪音緩解措施,包括將五號幹線延續段路面的接駁位數目減至最少,及令接駁位盡量平滑,以減低車輛經過時所產生的噪音。

  至於高空墮物方面,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東西墜下的人,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本港大部份道路的路旁也有樓宇,我相信議員及社會人士會認同以隔音屏障或隔音罩來防止高空墜物所造成的危險是消極及不恰當的處理方法。我們必須將違法者繩之於法,並嚴懲他們,而不是以隔音屏障防止高空墜物。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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