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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學生行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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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就中學及小學分別而言,有關的政府部門每年接獲關於教職員遭校內學生襲擊的報告數目及警方每年拘捕的涉案學生人數;及

(二)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協助中小學教職員識別有暴力傾向的學生?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據教育統籌局每年向中、小學訓育教師收集有關他們曾處理並跟進或與家長/監護人共同處理的學生問題個案的資料,過去三個學年「對師長有暴力行為」的個案數目如下:

    學年  2000/01 2001/02 2002/03

小學個案數目    5       14      13

中學個案數目    27      41      46

  過去三個學年,警方接獲關於教職員遭校內學生襲擊的案件數目及被拘捕的涉案學生人數如下:

    學年   2000/01 2001/02 2002/03

小學案件數目       -     2(2)    1(1)

(被拘捕的涉案學生人數)

中學案件數目       -     1(1)    3(3)

(被拘捕的涉案學生人數)

(二)壎芵p推行的「學童保健計劃」提供一個機制,盡早辨識及介入學童暴力問題。在健康狀況識別過程中,被懷疑有心理或健康問題的學童,會在「特別評估中心」接受進一步評估。經評估中心或老師轉介的學生,會由小學的學生輔導主任/人員/教師或中學的社工跟進,以提供適時的支援。若懷疑學童有較嚴重的心理和行為問題如具侵略性及有暴力傾向等,則會轉介學童接受教育心理學家、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的進一步評估及治療。

二○○四年三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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