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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妥善保存工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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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僱主僱員應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妥善保存工資紀錄,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三月六日)說:「雖然口頭僱傭協議亦同樣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但一般較容易產生誤解和引發勞資糾紛。」

  「我們透過宣傳活動積極向僱主僱員推廣採用書面僱傭合約的好處。」

  他說:「推廣活動包括舉辦研討會、講座、人力資源經理會會議,以及透過勞工處行業性三方小組和編印一系列刊物宣傳有關信息。」

  為幫助僱主僱員擬訂書面合約和備存工資、僱傭紀錄,勞工處新印製一本「使用書面合約及備存工資和僱傭紀錄」小冊子,列舉《僱傭條例》下的法定僱傭條款要求,並載有僱傭合約樣本及一些常用的僱傭紀錄樣本供參考之用。

  勞工處亦特別為尚未廣泛採用書面僱傭合約的建造業編制兩本中文小冊子。

  《建造業僱主須知-簡易僱傭合約及工資紀錄》建議僱主在聘請員工時,使用小冊子內夾附的簡易僱傭合約,雙方並各自保存一份簽妥的合約供日後參考之用。

  《建造業僱員須知-簡易僱傭合約及工資紀錄》則建議僱員使用小冊子內夾附的工資及出勤記錄表格,經僱主簽名核實後,由僱員妥善保存。

  這兩本小冊子亦提醒業內人士須特別注意的事項,例如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及保存工資記錄的好處、《僱傭條例》下勞資雙方的權益及責任、建造業內「僱員」、「判頭」和「自僱人士」的分別、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規定等。

  勞工處已將有關刊物派送予各主要商會、工會、中小企業及建造業訓練局,市民亦可於該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或從該處網頁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tent2_3.htm下載有關內容。

二○○四年三月六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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