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男子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入獄

***************

  一名三十六歲男子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今日(三月四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二十六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入侵中國內地網吧多個電子郵件帳戶,然後透過有關電子郵件帳戶在香港兩個拍賣網站購買電腦和數碼相機。

  警方在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三年十一月一日期間,收到三十多個有關網上欺詐案件的報案,受害人主要是透過兩個拍賣網站進行拍賣的人士。

  受害人與被告交易後,發現收到的支票彈票,而被告提供以公司名義出具的收據亦屬虛假。

  調查發現,被告向受害人購入十二台電腦與兩部數碼相機,總值約八萬二千八百零一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屬下的科技罪案組探員收到報案後,自二○○三年七月起,在一些拍賣網站設立模擬拍賣。

  結果被告透過這些模擬拍賣接觸探員,表示有意競投一個電腦。探員最後相約被告於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地鐵太子站商談有關交易,並當場將他拘捕。

  警方其後落案起訴該名男子十四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項行使虛假文件與一項藏有偽造身份證的罪名。

  被告承認所有控罪,今日被判入獄二十六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二○○四年三月四日(星期四)

晚上十一時正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