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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答覆:
問題:
關於本地大學的非本地全日制學生的人數限額及學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內地、英國、加拿大、美國及澳洲等地的大學有否就取錄非本地全日制學生設立配額;若有,這些配額與香港公開大學以外的本港大學所設立的配額如何比較;
(二) 當局有沒有計劃增加上述配額;若有,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及
(三) 當局有沒有計劃提高有關學生的學費及評估提高學費的好處與壞處;若有,請告知計劃詳情及評估結果?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據我們了解,在內地和其他國家的大學,一般不會就取錄非本地全日制學生設立限額,因為非本地學生在內地及其他國家的大學,普遍須繳付較本地學生為高的學費,或須繳付有關學位的所有成本。這與本港大學的情況不同。在香港的非本地學生現時是繳付與本地學生相同的學費,餘額則由公帑資助。因此,我們須在吸引更多非本地學生來港和避免影響本地學生的進修機會,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現時,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可取錄非本地學生的限額,是公帑資助學額的4%。研究院研究課程的限額則已於2003/04學年起取消。
(二) 當局會不時檢討非本地學生的收生限額。我們同意,院校取錄更多的非本地學生,可促進文化交流和帶來教育的益處,但同時我們須顧及大量增加非本地生學額可能影響本地學生升學的機會。當局在這兩方面作出平衡後,已接納教資會的建議,於2005/06學年起,把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的非本地學生收生限額調高一倍,即除原有公帑資助學額的4%外,另加相同數目的私人資助學額。
(三) 政策上我們容許院校自行釐定非本地學生的學費水平。根據教資會的具體建議,對於在2005/06學年或以後來港攻讀並屬於非公帑資助學額的非本地學生,一般而言,院校收取的學費應最少足以收回這些學額所需的一切額外直接成本,而且無論如何不能低於本地學生適用的指示學費。鑑於不同學科課程成本的差異,院校可就不同課程收取不同的學費。為免屬公帑資助學額的非本地學生與屬私人資助學額的非本地學生之間出現不公平的比較,我們會鼓勵院校向修讀同一學科的非本地學生(不論他們的學額是否由公帑資助)收取相同,而比本地學生較高的學費。當局已同意這建議。
上述建議的最大益處,是減低對本地學生升學機會的影響,並避免攤薄投放於高等教育的公共資源。此外,由於院校可保留額外的學費收入,有關建議同時可增加院校的資源。
為保持本地院校對非本地學生的吸引力,教資會已向院校強調,提高非本地學生的學費的同時,應顧及不致令有能力或願意來港攻讀的非本地學生人數減少。教資會亦已建議,院校可考慮按學術表現,向合資格的學生提供獎學金。
完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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