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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對學校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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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答覆:

問題:

  根據資訊科技教育計劃,政府在2002/03及2003/04學年向學校提供津貼,以供增聘一名教師,分擔有關學校的資訊科技統籌小組成員的教學工作。這些教師職位的任期將於本年8月底屆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延長上述職位的任期;若會,請告知經費來源及延長期限等詳情;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教育統籌局(教統局)於二○○二年五月知會學校,每一所學校均會獲發現金津貼,增聘一名額外教師,以分擔校內資訊科技統籌小組成員的教學工作,是項津貼為期兩年。換言之,津貼會在二○○三至○四學年結束後停止發放,而有關職位的任期將不會延續。

  提供該項津貼的目的,是協助推動於一九九八年開始實施的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並在此期間為學校提供支援。去年八月底,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已經完成。在硬件及設備方面,平均每所小學已有85部電腦,中學有225部電腦,並且每所學校已連接互聯網。此外,全港所有教師已接受了基本資訊科技培訓,在二○○二年公司化的香港教育城,為教師及學生提供網上教學支援;過去五年,政府、學界和業界也聯合推動了不少提升學生應用資訊科技於學習的活動。

  有關設立資訊科技統籌員的津貼,雖然我們確認該項津貼對推動資訊科技教育策略有貢獻,但學校已累積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的經驗,教師也普遍懂得計劃及運用資訊科技,因此政府不打算繼續提供該項津貼。

  教統局現正考慮合併其他各項與資訊科技教育有關的津貼,並減少它們使用上的限制,藉此賦予學校更大自由度,使學校能基於各目的需要和情況,靈活地運用資源,包括聘任額外教師或教學助理,以協助或分擔校內與資訊科技教育有關的工作。學校亦可採購一些由業界提供的服務,以減輕教師的負擔。

  此外,學校可因應實際情況,包括教學需要及整體發展目標,按校本原則調整資源運用,把校內有關資訊科技教育的工作融合一般教學。學校亦可參考教統局的指引,把與技術有關的工作交由技術支援人員負責,維修保養聯絡等工作則由學校的行政同事管理。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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