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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田北俊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現時政府對公務員的退休金負債高達三千億元,日後還會隨著有關的公務員的工作年期增加而進一步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預計公務員退休金負債何時達至最高峰,以及屆時的退休金款額;
(二) 當局有否評估其承擔退休金的能力;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計劃就公務員的退休金制度,包括累積假期的計算辦法等進行全面檢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根據二○○二至○三年度的政府綜合財務報表,截至二○○三年三月底政府在有關退休金計劃的負債為三千零七十八億元。計算中所作的假設詳列在該綜合財務報表附註二十二內。扣除這項及其他負債後,政府在二○○三年三月底的財務資產淨值仍有二千一百七十五億元,顯示政府是有足夠財政能力應付有關的退休金負債。值得一提的是,退休金只會在符合領取資格的人員退休後才支付,由於公務員的離休時間不同,有關的退休金負債並不需要一次過支付。政府每年會在一般收入帳目預留款項,以應付當年所需的退休金開支。
要估計政府未來的退休金負債涉及多項假設,例如每年的貼現率、通脹、退休金計劃內的人數等,而這些假設的情況會隨時間不斷轉變。鑑於變數太多,難以就最高負債額作出有意義的預測;加上如前面所述,有關的退休金會透過多年支付,致無迫切需要作出最高負債準備,故此我們未有就退休金負債的高峰期作出估計。要注意的是,由於有關的退休金計劃已截止加入,於二○○○年六月一日或以後受聘的公務員均沒有資格參加,即使政府的退休金負債在短期內會隨著公務員服務年期的增加而有所上升,長遠而言將會逐步減少。
(三) 公務員事務局在推行公務員體制改革時,一直採取積極措施,使公務員管理制度,包括公務員退休福利制度,能與時並進。在參考過私營機構的普遍做法後,我們已於二○○○年年中推出公務員公積金計劃,取代退休金制度,作為二○○○年六月一日或以後根據新入職條款受聘的公務員的退休福利制度。換句話說,公務員退休金計劃只適用於二○○○年六月一日前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人員,而有關人員的退休金權益受退休金法例保障。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是按《強制性公積金條例》而成立,屬界定供款計劃,並與大部份公營及私營機構的退休福利計劃大致相約。
至於未放取假期所涉及的負債總額,則反映了現職人員已賺得但尚未放取的假期按目前薪金水平計算的承擔額。這方面的負債會隨著員工放取積存假期而減少。我們會繼續鼓勵員工在顧及運作效率的情況下放取已賺得的假期。我們已大幅削減二○○○年六月一日或之後受聘的公務員的假期賺取率和積存限額,因此我們預計政府在未放取假期方面的負債會逐漸減少。此外,我們現正擬訂方案,改善假期的管理和積存制度,並會就這些建議諮詢職方和部門管理層。
完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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