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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節目夥伴計劃」現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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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現正邀請本地富經驗的表演藝團及藝術家提交建議書,報名申請「節目夥伴計劃」。是項計劃將於二○○四/○五年度在北區大會堂及元朗劇院暨屯門大會堂推行。

  「節目夥伴計劃」於二○○二/○三年度首次在新界場館推行,由於成效理想,康文署於二○○四/○五年度再次推行此項計劃。

  計劃旨在透過文娛中心與藝術工作者之密切而長遠的合作關係,建立和發展文娛中心的藝術形象和方向,並推廣社區藝術教育和拓展觀眾;同時亦為藝術工作者提供創作空間、環境及資源,讓藝術團體參與節目編排工作。

  為使各藝術團體及藝術家對此計劃有更深入的了解,康文署將於三月二日下午三時在元朗劇院,以及三月四日下午三時在北區大會堂舉行簡介會,並安排於會後在該場地參觀,歡迎有興趣人士致電報名參加。

  「節目夥伴計劃」簡介及申請表可於以下地點索取︰北區大會堂、元朗劇院、屯門大會堂、沙田大會堂、大埔文娛中心,或瀏覽以下網址:www.lcsd.gov.hk/ndth  或www.lcsd.gov.hk/yltwww.lcsd.gov.hk/tmth

  截止申請日期為二○○四年四月二日下午五時。

  查詢「節目夥伴計劃」詳情或報名參加有關簡介會,可致電26942568(北區大會堂)或24507407(元朗劇院暨屯門大會堂)。

二○○四年二月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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