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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委任名單︰民政事務局局長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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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就政府宣布第二屆區議會委任名單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府今日宣布,行政長官根據《區議會條例》的有關規定,委任一百零二名人士加入十八區區議會,任期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開始,為期四年。

《區議會條例》清楚訂明,區議會由三個部分組成,分別為民選議員、當然議員和委任議員。行政長官是依法作出委任,符合區議會組成的精神。

委任區議員制度的目的是提供一個途徑,讓那些關注地區事務而又有才幹和經驗的人士服務社會。委任區議員可以協助反映地區不同界別人士的意見,並積極參與區議會的工作及地區事務(例如︰推廣清潔香港、社區壎矷B公民教育、本土經濟、旅遊業等措施),為地區作出貢獻。事實証明,委任議員對地區工作貢獻良多,對區議會的運作具有積極作用。

政府委任區議員時,會考慮有關人選的能力、地區工作的經驗、專業資歷、服務市民的熱誠、操守、以及擔任公職的紀錄。 此外,政府沒有考慮委任曾參選二零零三年區議會選舉的人士。這次委任的一百零二名議員,全都是按這些準則,以個人身分獲得委任。

在一百零二名委任議員當中,超過六成來自不同的專業界別(例如:教育、工程、醫療、法律、社會服務等界別) ,而沒有政黨背景的獨立人士則有八成。

在一百零二名委任議員當中,五十九名為再獲委任的區議員,四十三名為新委任的區議員。

我們相信新一屆區議會的民選、委任和當然議員,會衷誠合作、竭盡所能服務社群,並與民政事務總署及十八區民政事務專員建立緊密的夥伴關係,共同建設一個更美好的社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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