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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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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辯論《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

  提交《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是按照行政會議於本年七月初作出的決定,目的在於廢除《香港康體發展局條例》(第1149章),以便在新行政架構之下成立體育委員會,就所有與香港體育發展有關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香港康體發展局(康體局)於一九九零年根據《香港康體發展局條例》(第1149章)(《康體局條例》)成立,負責促進本港康體活動的發展。一九九四年,康體局與香港體育學院(體育學院)合併,通過修訂《康體局條例》,接手管理精英運動員培訓計劃。康體局獲政府每年撥款資助,其他收入則來自香港賽馬會捐款設立的信託基金。

  就體育發展設立新行政架構的建議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支持。

  在新架構下,體育委員會會就所有與香港體育發展有關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重組後的香港體育學院會提供目前由康體局統籌的精英體育運動服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會按照新政策指引,履行行政責任,管理向有關機構撥款的事宜。

  新行政架構是香港體育發展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有助實現我們在體育發展的新理念:運動普及化、運動卓越化及運動盛事化。未來的體育委員會具有廣泛代表性,讓我們得以為體育發展建立跨界別的伙伴關係,從而為培養持續發展的體育文化提供必要條件。

  在新行政架構設立後,政府在香港體育發展的承擔和投資將會維持不變。我們預料,在精簡架構、改善協調,以及消除職能重疊的情況後,體育發展的資源將會更加運用得宜。節省所得的資源將會再作分配,用以支持更多體育活動和運動員。

  在新行政架構下,我們定當充分考慮體育委員會及三個事務委員會成員的專業意見,然後把資源更適當地分配到急需資助的範疇。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和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已經成立,精英體育事務委員會亦快將成立。

  主席女士,我們在草擬本條例草案時,採取了務實而審慎的態度,既考慮了過去數月以來蒐集所得的意見,又力求平衡各方的利益。我希望議員能夠支持《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以便我們在解散康體局後,得以透過體育發展的新行政架構,使香港的體育運動更蓬勃發展。

  多謝主席女士。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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