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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因非法禁錮及串謀勒索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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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因涉嫌非法禁錮及串謀勒索,於十一月十日(星期一)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及入獄兩年。

  

案情透露,案中的受害人是一名年約三十多歲的男子,他於今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前往澳門賭博,並遇上數名誘使他一同做莊進行賭博的騙徒。

但是在整個賭博過程中,受害人並不獲准參與決定,最後他們輸掉了賭局。騙徒隨即指稱受害人欠債十萬港元,並要分三十期每月歸還給他們。受害人亦被逼交出其個人及家人的資料。

受害人於下午約六時被押返香港,案中兩名年齡分別為二十六及三十九歲的被告於港澳碼頭等候受害人,然後跟隨他回家。不過,他們回到家前,受害人的家人已接到一名匿名者來電,勒索三十萬港元,並表示會有人陪同受害人回家。

當受害人與兩名被告到達家門時,其家人致電報警。警方迅速到場,拘捕該名二十六歲被告,而三十九歲的被告則逃去無蹤。不過當受害人於當晚向警方提供資料完畢,離開葵涌警署時,三十九歲的被告在警署外出現並恐嚇受害人,警務人員隨即將他拘捕。

兩名被告被控以一項非法禁錮及一項串謀勒索罪名,於十一月十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獄兩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

晚上八時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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