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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十題:貿發局舉辦的展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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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的提問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過去三年:

(一) 香港貿易發展局有否聘用私營機構進行研究;若有,請詳列所聘用的機構名稱、每項研究的名稱、所需時間及費用,以及有關費用佔該局每年營運經費的百分比;

(二) 該局每年舉辦的展覽會數目與同年本地私營展覽會數目如何比較;

(三) 該局決定是否舉辦展覽會的準則或評估機制;其中是否包括私營機構有否籌辦同類展覽會;及

(四) 該局舉辦的展覽會當中,有多少個的主題和對象與同年由私營機構舉辦的展覽會類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為協助港商掌握國際商貿法規的轉變,以及各地市場和各行各業的發展趨勢,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會聘請在這方面有專長的學術機構、市場調查公司及專家,協助搜集有關的信息,並加以仔細研究。

  這些信息及報告會由貿發局通過出版研究報告、定期通訊、網上通訊,或電郵等方式,通報港商。貿發局的研究、調查及監察工作可分為以下兩方面:

(i) 市場、產品及行業:由貿發局研究部委託世界各地專家及市場調查機構,就各地市場新發展、行業新趨勢、市場進入策略及銷售渠道等各方面作出專門研究,以協助港商制定相應的業務策略。研究時間約為三至十二個月(詳情請參閱附件一)。這方面的支出及其佔貿發局有關年度的支出比率為:

年度       市場、產品及行業研究支出   佔同年貿發局總支出

         /貿發局全年支出       的比率

         (港幣‘000)       (百分比)

2001/02  7585/1393660     0.5443

2002/03  5333/1487860     0.3584

2003/04  2721(至九月)/1523464 0.1786

(ii) 本地展覽會買家及參展商調查:貿發局會聘請獨立市場調查公司,在該局於香港舉行的大型國際貿易展中,以面談方式訪問買家及參展商,研究時間約為3至4天,並會在展覽後製作調查報告,以協助港商掌握個別產品最新的市場、產品及採購趨勢。貿發局會把這些報告上網,讓港商得悉調查結果(詳情請參閱附件二)。

年度       本地展覽會買家及參展商調查   佔同年貿發局總支出

         /貿發局全年支出        的比率

         (港幣‘000)        (百分比)

2001/02   1184.9/1393660    0.085

2002/03   1383/1487860      0.092

2003/04  230(至九月)/1523464   0.015

  以上兩方面的研究支出,合計為876.9萬(2001/02年度)、671.6萬(2002/03年度)及295.1萬(2003/04年度至九月為止);佔貿發局年度總支出的比率分別為百分之0.629(2001/02年度)、百分之0.451(2002/03年度)及百分之0.194(2003/04年度至九月為止)。

(二) 根據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提供的數據,在過去三年,貿發局舉辦的展覽會,佔該中心展覽會的比例如下: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展覽會(所有展覽會)

        總計    貿發局展覽會    比例

2001年   129     20     百分之15.5

2002年   150     20     百分之13.3

2003年*  111     23     百分之20.7

(至十月三十一日為止)

* 因「沙士」(SARS)事件,多個由私營機構主辦的展覽取消;相反,為協助港商在疫後爭取訂單,貿發局在七月增辦一個補充展覽。

  以上數據是以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內舉行的展覽會作為統計基礎,其他展覽場地基於商業原因,未能提供數據。如把這些場地的展覽會計算在內,貿發局舉辦的展覽會佔香港展覽活動的比例將會更低。

  此外,私營機構近年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新展覽會的比率,遠超貿發局。以二○○二年為例,在該中心新辦的十四項展覽中,貿發局只佔一個。

  作為很多展覽的先驅,貿發局歡迎私營機構增辦推廣各行各業的展覽會,只要在展期方面能夠有足夠的分隔和協調,貿發局相信可以和私營機構合力擴大整個香港展覽業的規模,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展覽之都的地位。

(三) 貿發局決定是否舉辦新的展覽會,最重要的準則是該展覽能否協助個別行業推廣和增加出口,而非盈利。這是貿發局與私營機構的最大分別。在決定是否舉辦展覽會時,貿發局也會評估私營機構有否舉辦同類展覽會。

  在過去五年,貿發局分別因應電影電視業、專利授權業、資訊及通訊科技業、以及燈飾業的需求,舉辦新的貿易展覽會,以協助這些行業進行推廣。

  事實上,貿發局部份新辦的展覽會,是從現有的展覽會中分拆而成的。舉例來說,燈飾以往是香港電子展的其中一個專區,由於業界發展迅速,貿發局遂把燈飾分拆出來,作為獨立的展覽,令燈飾業有一個專為該行業推廣的平台。

  此外,部份行業,特別是電子、玩具、禮品等行業,產品的採購周期越來越短,因此,貿發局認為有必要為這些行業增加更多的推廣機會。

  以玩具、家品及禮品業為例,透過本年七月的補充展和其後所作的全面調查,貿發局知悉夏季有推廣和採購的需求,因此決定在明年七月起,增辦為這三個行業而設的貿易展。

  籌辦新的展覽會牽涉龐大的資源。貿發局會進行廣泛的調查來確定需求。以明年7月增辦的貿易展為例,貿發局便進行了多次的調查,通過問卷、面對面訪談和小組討論等不同方式,在確定需求後方會進行。

(四) 貿發局現時舉辦的展覽會中,大部份在創立的時候,都是為特定行業而舉辦的唯一展覽。換言之,貿發局是多個香港行業展覽會的創立者。以成衣時裝業為例,貿發局早在一九七○年已舉辦香港成衣節;此外,貿發局的玩具展在一九七五年首辦,電子展在一九八一年首辦,鐘表展在一九八二年首辦,這些展覽都比私營機構早開辦十至二十多年以上。

  近十多年來,由於各行業蓬勃發展,國際採購周期轉變,加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一、二期相繼落成,香港的展覽規模得以擴大,且更具商業價值,私營展覽機構才陸續發展起來。

  貿發局創辦多個行業展覽會的日期,與其他機構主辦展覽會的創立日期及主題資料,請參閱附件三

  貿發局是香港展覽業的推動者,而非私營機構的競爭者。推廣香港外貿是貿發局的職責,而貿易展覽會是最有效益的推廣工具。貿發局舉辦展覽會,是為了履行其基本職能。貿發局相信該局與私營展覽商因角色不同,二者可以共存。貿發局的展覽以推廣香港的出口行業為主,並按照國際展覽行業的慣例,與其他主題相近的展覽有足夠的分隔期。此外,貿發局亦非常願意與私營機構合作,因此並不存在直接競爭的問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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