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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名非華裔人士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中多少人的申請獲得批准,以及獲批准人士的原本國籍和提出申請時的居港年期?
答覆:
主席女士:
非中國籍人士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資格,載列於《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2(d)、(e)及(f)段。符合有關資格人士,可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十月內,入境處共收到52 558份由非中國籍人士提出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在同一段時期,入境處共批准45 436份有關申請。至於獲批准人士的原本國籍和提出申請時的居港年期,入境處並沒有該等統計數字。
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收到及批准的每年數目如下:
收到 批准 ── ── 二零零零年 11 853 10 471 二零零一年 12 667 11 289 二零零二年 14 231 12 788 二零零三年 13 807 10 888 (一月至十月)
完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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