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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六題:躉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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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政府在進行工務工程時,在有關人士提出該項工程會對其鄉村風水構成不良影響時,當局或會向有關人士支付躉符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支付的躉符費總額,當中經政府工程承辦商支付的金額,並請列出每宗個案的工程名稱、當局支付躉符費的理由、金額,以及受款人的姓名;

(二) 有何措施確保公務人員按照既定準則批出躉符費;及

(三) 有何措施監管政府工程承辦商確實把躉符費全數交給受款人?

答覆:

主席:

我就問題三個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自一九六○年起,一般涉及收地及清拆行動的政府工程如果可能會影響有關鄉村的風水,當局會在施工前支付躉符費。支付這項費用的目的,是為了加快工程進度,並維持與村民的和睦關係。躉符費是酌情支付的,須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來考慮,款額通常由當局與有關村民透過協商議定。

  躉符費並非經由政府工程承辦商支付。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款項會支付給有關的村代表或鄉事委員會主席,他們須就躉符法事開支帳目負責。少數由新界原居村民宗族提出的躉符費要求,則有關宗族的代表須就有關開支負責。

  由於每宗個案都須按具體情況加以考慮,並涉及與提出要求的村民磋商,當局不便透露每宗要求的詳情。為方便議員參考,現把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支付的躉符費總額簡列如下︰

          須支付躉符費 要求躉符費    

 財政年度     的工程數目  的個案總數  支付躉符費總額

 ────     ────── ─────  ───────

 2001至02年度  17    29   1,120,000元

 2002至03年度  13    26   2,810,000元

 2003至04年度   6     9   1,412,000元  

(截至2003年9月30日)

(二) 所有支付躉符費的要求,均須有充分理由,並須提交一份分項列明躉符法事各項開支的清單,以供考慮。當局釐定躉符費款額時,會考慮有關要求與過往類似要求相比是否合理、工地與聲稱風水受影響的村落或地點的距離、進行躉符法事的神功場地等因素,亦會徵詢有關地區的民政事務專員的意見。

  為求做法一致,負責處理躉符費要求的人員均獲發給既定指引,這些指引會定期檢討。作為財政規管措施,有關要求會視乎涉及的支付款額,由不同的主管當局審批。每宗金額不超過二萬元的要求由所屬地區的地政專員審批;支付款項介乎二萬零一至三萬元的個案由地政總署署長審批;超過三萬元的要求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審批。

(三) 正如上文提及,躉符費並非經由政府工程承辦商支付。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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