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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消防處正初步搜集資料,研究未來招募消防救護員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否為消防員提供救護訓練;若有,詳情為何;
(二) 有否計劃更改消防員的入職要求;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 有否評估消防員與救護員職系合併對救護員需求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消防處招募消防員,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的入職要求:
* 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 體格良好,並須通過模擬實際工作測驗及體能測驗。
* 視力良好(毋須佩戴眼鏡)及顏色分辨能力正常。
* 能操流利粵語。
* 學歷要求:必須修畢中學三年級
* 語文程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成績達E級或以上,或同等程度。
消防員在入職的受訓期間,必須接受基本救護訓練,訓練包括理論和實習。此外,為確保所有前線消防員的救護知識及技巧,能維持在合理的水平,他們每月均須在所屬的消防局內接受救護訓練,例如院前護理、心肺復甦法,以及消防車輛上各種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 消防處正研究把消防員入職的最低學歷要求,由目前的修畢中學三年級,提高至修畢中學五年級,以配合政府於本年一月開始提高公務員入職條件中有關語文能力要求至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資格。除此之外,消防處並沒有計劃更改消防員的入職要求。
(三) 消防處現階段並沒有任何把消防員和救護員職系合併的計劃。為進一步提高服務質素,消防處由本年九月開始推行「先遣急救員」計劃,以利用現有資源加強緊急救護服務。
參加「先遣急救員」計劃的前線消防人員須接受一個為期四星期的救護課程。「先遣急救員」會在收到四種緊急召喚時出勤,包括心跳驟停、氣道受阻、呼吸停頓及嚴重出血。
由於消防局位置便利,先遣急救員可能比救護員更早到達緊急事故現場,因此能先行為傷病者提供基本急救及院前護理服務。但這項計劃只屬輔助性質,先遣急救員並不能取代救護員的工作。消防處會在計劃實施後三個月進行檢討。
完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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