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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販賣液體「冰」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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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九歲男子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區域法院因販毒罪名被判處監禁五個月。

  案情顯示,毒品調查科人員於今年年初接獲線報,得悉有販毒集團從中國內地偷運以小樽盛載的液體「冰」毒到香港。

  調查人員得悉這個販毒集團以偷運液體「冰」毒為主,這些樽裝「冰」毒每枝以港幣一千元出售。

  毒品調查科人員一直嚴密監視一名三十九歲相信是該販毒集團的主腦男子。

  調查人員於今年五月突擊搜查北角一間酒店,在房間內檢獲三百支以小樽盛載的懷疑毒品,該批總容量約三公升的懷疑毒品,市面售價約值港幣三十萬元。

  政府化驗所其後化驗該批檢獲的懷疑毒品後,証實只有三十樽含有「K仔」及「忘我」等毒品成份,其餘則並非毒品。

  調查人員於房間內拘捕一名三十九歲男子,他後來被控以販毒和販運看來是毒品的物質的罪名,今日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五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晚上十時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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