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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發現八間公司涉嫌非法使用盜版電腦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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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在過去八天突擊搜查分別位於灣仔、尖沙咀、旺角、樂富、葵涌及元朗的八間公司,發現這些公司涉嫌在業務過程中非法使用盜版電腦軟件。

  海關人員從十月十四日起進行反商業機構使用盜版電腦軟件行動,結果檢獲92台下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及少量盜版光碟,約值45萬元。

  行動中,海關人員並拘捕8名22歲至54歲男子,他們其後獲准保釋等候進一步調查。

  海關版權調查組指揮官莊煒明今日(十月二十一日)提醒市民,尤其公司管理階層人士,不要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

  根據於二○○一年四月一日生效經修訂的《版權條例》,任何人士在知情情況下在業務過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例如盜版電腦軟件),均會構成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自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今,海關拘捕49人涉嫌觸犯《版權條例》,最高刑罰的一個個案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莊煒明鼓勵市民致電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舉報機構使用盜版軟件活動。

  「打擊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獎賞計劃」獎勵市民提供消息以協助海關採取執法行動。任何人士向海關提供有關在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的消息,使海關在有關機構內成功緝獲最少8部載有盜版軟件的電腦,便有機會獲發賞金5,000元。

  獎賞計劃由海關全權執行,賞金由商業軟件聯盟提供。

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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