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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於九月七日,內地海關人員在西貢黃茅洲附近的本港水域內強行登上一艘貨船,並把該船押回內地扣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該宗事件的詳情,包括內地海關人員是否曾在本港水域內執法;
(二) 在該艘貨船被截停前,警方有否接獲內地海關部門提出協助追捕該艘貨船的要求;
(三) 過去三年,警方接獲內地海關部門提出要求協助其追捕在本港水域中行駛的貨船的個案數字;及
(四) 過去三年,內地海關人員於本港水域內執法的個案數字,以及他們是否每次都有事先與本港警方聯絡?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於九月七日凌晨時分,香港警方接報,指一艘香港註冊貨船在香港水域近蚺蛇灣海面被一艘背景不明的快艇堵截。
接報二十分鐘後,一艘奉召到達現場的水警輪在塔門以東三海哩的香港水域內發現涉案的香港貨船,正被一艘船身印有「中國海關」的巡邏艇押送前往內地方向。水警輪曾試圖截停該兩艘船隻,但不成功。該兩艘船隻隨後離開香港特區水域。
事件發生後,香港警方即與中國海關聯絡,查詢有關情況。中國海關證實,涉案貨船因涉嫌走私而被他們的巡邏艇截查,後來被押送至深圳鹽田基地調查。
由於事件涉及內地執法船隻越境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水域,特區政府十分關注。警方已去信內地當局提出對事件的關注,並要求內地當局徹查事件,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二) 根據警方紀錄,在涉案貨船被截停前,內地海關並無要求香港警方在本港水域內協助追捕。
(三) 過去三年,警方並無接獲內地海關部門要求協助追捕在本港水域中行駛的船隻。
(四) 在過去三年,共有三宗個案涉及內地海關船隻在未有知會香港警方的情況下進入本港水域。經查明後,有關的內地海關船隻在海上執勤期間,因水流或其他環境因素,誤進本港水域。香港警方就所有事件均以書面形式向內地海關通報詳情及表達對內地執法人員進入香港特區的管轄範圍的關注。
完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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