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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代二十九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今日(七月十七日)向十名僱主追討高達港幣十一萬九千餘元的強積金供款。與訟人分別為合和織造廠有限公司、佳愉置業有限公司經營的福興火鍋海鮮酒家、唐瑞平與蔡鳳娟經營的滿粥、豪鍵有限公司經營的澳門南灣茶餐廳、Manufacturer Warranty Solutions (Asia) Limited 、Cyberproject (Holdings) Limited、陳偉光經營的展藝(高雅)時裝公司、John Leung Studios Limited、欣泉纖體美容中心有限公司及華龍包裝文具有限公司。
較早前,佳愉置業有限公司經營的福興火鍋海鮮酒家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共十九項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控罪,被罰款港幣五萬二千五百元。
以上與訟人今日沒有出席聆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四萬六千五百六十一元二角一仙、三萬七千二百零七元五角、一萬零七百九十元五角二仙、九千八百四十元、四千九百八十三元四角四仙、四千零七十六元四角六仙、三千八百七十二元八角八仙、八百二十二元三角六仙、五百四十九元五角八仙及五百零八元二角四仙。有關款項包括上述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四百一十元、五百元、九十元、二百四十元、二百四十元、二百四十元、三百五十元、三百一十元、一百一十元及二百二十元。
完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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