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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將嚴格執行針對亂拋垃圾的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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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聯同其他六個政府部門,會由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起嚴格執行在該日生效的一千五百元新定額罰款條款。

  食環署副署長楊何蓓茵在今午(六月二十四日)舉行的記者會表示,政府會採取絕不容忍的態度嚴格執法,對付違反公眾潔淨罪行的人士。

  她指出,剛修訂的《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將有關亂拋垃圾、隨地吐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以及讓犬隻糞便弄污街道的定額罰款,由六百元增至一千五百元。這是全城清潔策劃小組針對該等潔淨罪行而提出的部分措施。

  她強調︰「我們將會嚴格及公正地執行新定額罰款制度,提醒市民注意保持清潔及健康環境。」

  楊何蓓茵解釋,所有執法人員在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時,會出示其部門的委任證以茲識別,同時亦會要求違例人士提供姓名、住址、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明文件,作查證用途。

  她警告︰「如違例人士未能提供所需個人資料及出示身份證明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即屬違法,可被罰款最高五千元。任何人士故意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千元及入獄六個月。」

  「執法人員不會要求違例人士即場繳付罰款。他們可在定額罰款通知書發出後的二十一日內,以不同方式繳付罰款。」

  「他們可利用郵遞、銀行自動櫃員機、電話繳費、互聯網、電話理財服務或親自前往任何郵局繳款。」

  楊何蓓茵呼籲市民保持公眾地方清潔,並希望違反潔淨罪行的人士與執法人員充分合作,他們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向執法人員使用暴力。

  她補充說︰「執法人員獲授權執行有關條例,違例人士不應向他們發洩不滿。」

  「若有人認為受屈及希望提出抗辯,定額罰款制度有明文規定,可以在法院進行聆訊。有關人士可以透過罰款通知書背面列出的電話號碼,向本署提出要求安排法庭聆訊。」

  此外,楊何蓓茵提醒市民,下列行為亦屬違反清潔條例,違例者會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 將垃圾投入非食環署設置的廢屑箱內,例如放置在街上的竹籃或無蓋的紙盒等容器內;

* 吐痰在溝渠內;

* 吐痰在廢屑箱內;及

* 狗主因缺乏紙張未能清理狗隻糞便。

她說︰「除推行公民教育外,我們希望透過定額罰款制度改變市民的思想觀念,大家同心協力,繼續保持香港清潔。」

  除食環署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漁農自然護理署、環境保護署、海事處和香港警務處等六個政府部門的一些指定人員亦已獲授權執行定額罰款條例。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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