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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旺角大球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二個月在該場地舉行的活動數目及每項活動的詳情,包括主辦機構、活動類別、租用日數和觀眾人數;
(二)有否定期蒐集使用者對該場地設施的意見;若有,蒐集方法和最近一次意見調查的結果,以及有關當局曾採取的跟進行動;若否,原因是甚麼;及
(三)有否計劃提升該場地的設施水平,例如在觀眾席上加建上蓋和設置有靠背及固定的座位;若有,計劃的詳情及實施時間表;若否,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現就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在過去十二個月,即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旺角大球場共出租97天,包括79天與足球有關的活動和18天非足球活動。入場總人數共220,624。有關過往所舉辦活動的詳細資料列於附件 (PDF 格式)。
(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樂文化署)會從不同途徑收到使用者對旺角大球場設施的意見,如信件、電郵及電話等。康樂文化署自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成立後,已接納使用者的建議,在旺角大球場進行多項改善和增加設施的工程,包括:
* 增建一個有上蓋及設有54個獨立座椅的嘉賓看台; * 更換新的電子計分板; * 增設全場閉路電視使警方能有效和安全地控制人群;及 * 設置貴賓暨會議室供主辦機構使用。
(三)康樂文化署會不斷改善場地的設施,現正在進行和預備在今個財政年度分期進行的工程有:
* 改善原有的泛光燈; * 改裝出入口閘; * 改善電視轉播的拍攝位置、電台及電視的廣播塔;及 * 翻新急救室。
康樂文化署亦因應香港足球總會的提議,正在添購活動足球龍門,以供外隊訪港時作足球練習之用,並與建築署研究在觀眾席上加建上蓋和設置獨立座位。
完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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