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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代三十三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今日(六月五日)向十名僱主追討港幣二十五萬九千餘元的強積金供款。與訟人分別為雅榮機電工程有限公司、顯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Safetinet (Hong Kong) Limited、中海工程有限公司、捷順塑膠公模有限公司、經營九州熊本拉麵的華高亞洲有限公司、順偉傢俬中心有限公司、經營鴻福海鮮酒家的浚福發展有限公司、經營周祥記的周國輝及經營佳記工程公司的黃永輝。
在今日的聆訊中,顯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四萬三千七百九十五元六角八仙。有關款項包括該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其餘與訟人包括雅榮機電工程有限公司、Safetinet (Hong Kong) Limited、中海工程有限公司、捷順塑膠公模有限公司、經營九州熊本拉麵的華高亞洲有限公司、順偉傢俬中心有限公司、經營鴻福海鮮酒家的浚福發展有限公司、經營周祥記的周國輝及經營佳記工程公司的黃永輝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四萬五千一百七十五元九角、四萬三千三百三十元六角五仙、三萬二千六百七十元三角一仙、三萬一千零九十五元三角八仙、二萬四千八百四十四元五角六仙、一萬四千零五十一元四角二仙、一萬三千五百一十三元七角七仙、一萬零一百八十七元二角二仙及一千一百九十五元九角五仙。有關款項包括九家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四百一十元、二百元、三百一十元、四百二十元、一百元、四百一十元、二百六十元、九十元、二百四十元及二百一十元。
較早前,顯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及Safetinet (Hong Kong) Limited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承認六項及十五項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控罪,分別被罰款港幣二萬一千元及三萬元。另外,經營鴻福海鮮酒家的浚福發展有限公司亦於較早前承認沒有為旗下三名僱員參與強積金計劃,被罰款港幣一萬五千元。
完
二○○三年六月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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