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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馬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今日(五月三十日)表示:「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土地用途綱要,指引馬灣及燈籠洲地區的發展和重建。」
規劃區包括馬灣和燈籠洲,涵蓋面積約一百點六公頃。
該規劃區其中一項主要規劃考慮因素,是把易受噪音影響的新用途,設於與青嶼幹線相隔一段合適距離的地方。馬灣東北部和西部兩幅共約三十點三公頃的土地,已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旨在東北部進行一項綜合住宅發展計劃和鼓勵在西部現有市鎮進行綜合重建。
位於田寮村約七點八公頃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以應付原居村民的房屋需求,以及安置馬灣的寮屋居民和漁民。
位於馬灣中部的柳花村和大隴低地,沙柳塘灣以西的低地和填海區,以及白泥山以北的山坡,均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康樂及與旅遊業有關的用途」地帶,旨在提供土地發展低建低密度康樂及與旅遊業有關的設施,例如主題公園、度假酒店、公眾康樂設施和旅遊景點。約五公頃劃作「其他指定用途」的土地,指定作公路維修區、原居民安葬區以及碼頭等用途。
馬灣現有的配水庫和電話機樓,以及燈籠洲的燈塔、燈標和碼頭,佔地約零點二公頃,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
另外,一點九公頃土地劃作「休憩用地」,預留土地闢設觀景點,供遊人眺望青嶼幹線以及配合馬灣日後的發展。
馬灣東岸的東灣亦劃作「休憩用地」地帶,另外,三十一點六公頃土地劃為「綠化地帶」,以保護陡峭的海岸地帶和草木茂生的山丘地區,免受發展侵擾。
馬灣分區計劃核准圖編號S/I-MW1/9,現於辦公時間在下列地點供市民查閱:
* 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五樓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
* 上禾輋路一號沙田政府合署十五樓大嶼山及離島規劃處;
* 青山道一百七十四至二百零八號荃灣地鐵站多層停車場大廈一樓及二樓荃灣民政事務處;以及
* 馬灣島鎮海路二號馬灣鄉事委員會。
上述核准圖的複本現於油麻地及北角地圖銷售處發售。該圖的電子版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
完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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