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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偽造文書及行賄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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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二歲男子因偽造文書及行賄罪,今日(四月七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八個月。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是位於青衣長安h一間銀行的前僱員。他冒簽一些銀行信件,以證明另一間公司已於該銀行存入五億美元。

  他亦以十五萬美元賄賂另一名職員,以協助證明該批信件的真確性。

  該銀行在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

  該名男子在二○○二年三月十八日在青衣美景花園被捕,其後並被控以一項偽造文書及一項行賄罪名。

  他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兩年八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二○○三年四月七日(星期二)

晚上六時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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