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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海外教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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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口頭答覆:

問題:

  根據現行政策,按本地條款受僱的合資格公務員,只可為留學英國的子女申領海外教育津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符合申領海外教育津貼資格的公務員數目;

(二)在上一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申領海外教育津貼的公務員數目和涉及的公帑款額;及

(三)基於公平原則,會否考慮將公務員海外教育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其他國家?

答覆:

主席女士:

  在回答議員提出的具體問題前,我要說明凡在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之前獲發聘書的公務員,均可申領海外教育津貼,這是他們的聘用條款訂明的服務條件之一。在該日或之後獲發聘書的人員,則不合資格申領這項津貼。

  我們不時檢討公務員的各項津貼,確保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與時俱進,並控制政府有關員工方面的開支。舉例來說,我們最近檢討了外勤行車津貼,並調低了津貼額。我們現正檢討各項工作相關津貼,檢討工作會在今年年中完成。

  由於政府致力在未來數年內大幅節省營運開支,我打算檢討所有現行的公務員津貼,包括本地及海外教育津貼,目的是探討一切可以減省開支的方案。在檢討屬於服務條件的津貼時,我們會顧及有關的法律因素。我們亦會充分諮詢公務員,並以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處理這件事。我們會在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具體事項和匯報進展。我們的目標,是在未來數年內公務員津貼的開支能有實質的減省。

  至於議員的具體問題,我的答覆如下:

(一)現符合申領海外教育津貼資格的公務員約有十三萬三千人。在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或之後獲發聘書的人員,並不享有海外教育津貼。

(二)在上一個財政年度(即二○○一至○二年度),申領海外教育津貼的公務員有四千三百一十人,涉及的開支為三億九千二百二十八萬元。在本財政年度截至三月四日為止,申領這項津貼的公務員數目和涉及的開支分別為四千八百四十人及四億三千四百五十八萬元。

(三)政府在一九九六年檢討海外教育津貼計劃後,決定不向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或之後獲發聘書的人員提供海外教育津貼。我們不會考慮將該項計劃擴展,讓按本地條款聘用的合資格人員在英國以外地區接受教育的子女享有教育津貼,因為此舉會吸引更多人員申領這項津貼,增加政府的開支。相反,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會檢討所有現行的公務員津貼,務求儘量減少政府未來幾年在這方面的開支。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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