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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宣布決定將公務員薪酬,回復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按現金計算的水平,調整於二○○四年一月一日和二○○五年一月一日分兩次執行,每次的調整額大致相同。政府將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法例草案,實施減薪安排。政府亦決定在現行機制的基礎上,制定一個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
計及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以來的每年薪酬調整,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以下或同等薪級的薪酬金額,會由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先調低大約百分之三,然後於二○○五年一月一日開始再調低百分之三。至於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或以上或同等薪點,由於該薪點的薪酬金額只是稍高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的現金水平(原因是支取該等薪點的人員在一九九八年其他公務員加薪時曾被凍結薪酬),所以會一次過由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回復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按現金計算的水平。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說:「在作出減薪決定時,我們已審慎考慮現行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各項相關因素。」
王永平補充說:「公務員減薪有助控制公共開支,從而協助解決財赤問題。」
鑑於公眾批評現時每年進行的薪酬趨勢調查的方法存有很多缺點,以及公務員薪酬政策和制度檢討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在其《第一階段研究最後報告》建議,應於短期內檢討薪酬趨勢調查的方法,因此,政府認為不宜按照現行方法進行二○○二至○三年度的薪酬趨勢調查。
政府分階段調低公務員薪酬的決定,反映了管方最近與四個中央評議會職方和四個主要跨部門公務員工會的代表達成的共識。王永平說:「這決定有助維持公務員隊伍的穩定,並在公務員的關注和社會整體利益之間取得一個合理的平衡。」
依照慣例,隨著公務員減薪,廉政公署人員和其他按照或參照公務員薪級表或廉政公署人員薪級表釐定或調整薪酬的公職人員也會減薪。另一方面由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及服務條件是按有別於公務員的安排而訂定,政府會就司法人員薪酬調整一事,諮詢司法機構的意見,始行作出決定。減薪亦同樣適用於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或以後獲發聘書而仍按入職薪酬支薪的人員。
王永平解釋:「公務員在減薪實施前累算的退休金褔利,將不會受這次減薪影響。」
政府亦決定接納專責小組的建議,優先制定定期進行的薪酬水平調查的具體架構和方法,以及檢討每年進行的薪酬趨勢調查的方法。
王永平說:「我們會徵詢員工的意見及在現行機制的基礎上,制定一個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機制應包括:為比較公務員薪酬水平與私營機構員工的薪酬水平而定期進行的薪酬水平調查;根據一個改良方法而按年進行的薪酬趨勢調查;以及一個可以向上和向下調整薪酬的有效方法。」他指出這項工作應與薪酬調整一事分開處理。
他說:「我們的目標是在二○○四年內完成這項工作,包括完成進行薪酬水平調查。」
王永平說:「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將更能反映公務員薪酬應與私營機構員工薪酬保持大致相若的政策。」
王永平今日已致函全體公務員同事,告知他們行政會議就二○○四年及二○○五年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決定。他的信件已上載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csb.gov.hk)。
完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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