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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管理局局長(「電訊局長」)今日(二月二十日)公布,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服務類別牌照及《電訊(電訊器具)(豁免領牌)令》將於明日(二月二十一日)開始運作。
電訊局長在二○○三年一月十七日決定就公共無線區域網絡設立類別牌照。任何有意向市民提供無線區域網絡服務的人士無需通過個別的牌照申請及批核,便可經營這類服務。他們只須在開始業務前向電訊局長登記便可,無需繳付任何登記費或牌照費。
除在2.4吉赫頻帶操作較普遍的IEEE 802.11b標準外,營辦商將獲准使用在5150 - 5350兆赫及5725-5850兆赫頻帶操作的無線區域網絡設備。本港因而成為全球首批開放該等頻帶提供IEEE 802.11a類型無線區域網絡應用的地方之一。
電訊管理局(「電訊局」)發言人稱:「類別牌照將精簡及更新發牌制度,讓營辦商經營日漸普及的無線區域網絡服務。這不但促進公共無線服務的業務經營,更加強本港作為區內電訊樞紐的地位。」
電訊局長將同時開始運作《電訊(電訊器具)(豁免領牌)令》。豁免令於二○○三年一月十四日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並於二月十九日獲立法會通過,旨在更新和放寬電訊器具的規管制度。在豁免令下,私人使用及售賣符合豁免令所列各個條件的電訊器具獲豁免領牌。進出口這些作私人用途的電訊器具亦獲豁免領牌。
豁免令已加入一些新頻帶,讓消費者無需領牌便可使用一系列的新產品,例如短程手提無線電對講機及新型室內無線電話。
豁免令涵蓋的電訊器具大部分是客戶購買用作連接公共電訊網絡的有線設備(如電話及傳真終端機)及無線電通訊設備(如流動電話及室內無線電話),以及其他一般小功率無線電器件(如遙控器及無線咪)。設備供應商可以自願方式就獲豁免的設備申請驗證,並獲授權在經驗證的電訊設備貼上指定的標籤,幫助市民識別符合相關技術規格的設備。
發言人解釋:「隨著引入上述豁免令,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起,劃一的新標籤將逐步取代現有的標籤。供應商可按自願形式在經驗證的設備貼上標籤。」
發言人重申:「新標籤證明有線或無線電通訊器具符合技術規定,因此建議消費者應盡量選購貼有上述標籤的電訊器具。」
有興趣人士可由明日起從電訊局網站www.ofta.gov.hk下載操作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服務的指引。電訊局網站亦載有電訊局長在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發出有關類別牌照的聲明、類別牌照文本,以及有關豁免令的立法會參考摘要供市民參考。
完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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