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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十二題:天悅h修補工程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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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鄧兆棠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興建中的天水圍天悅h第十七及十八座因地基工程問題而出現不尋常裂紋。房屋署隨即進行為期兩年多的修補工程,並宣布會向有關承建商跟進有關的責任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修補工程的最終開支總額;有否超支;若有,原因為何;

(二) 房屋署有否定期向房屋委員會及有關的政策局匯報修補工程的最新開支;若有,匯報日期及每次的內容為何;及

(三) 當局向有關承建商追討修補工程開支的進展?

答覆:

主席:

我就問題三個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 天水圍天悅h第十七及十八座的修補工程已於去年完成,工程開支約四千三百萬元,較原先估計的四千萬元略高,原因是工程較預期複雜。

(二) 房屋署不時就上述樓宇修補工程的預算開支向房屋委員會建築小組匯報。在二○○二年二月、六月及十月向該小組的匯報中,工程估計開支均為約四千萬元。及後,房屋署於二○○三年一月向該小組提交建議,表示有關工程的所需開支需稍增至約四千三百萬元,而該小組也同意增加撥款。

  房屋委員會是獨立法定機構,可全權處理工程項目的細節和財政預算,而毋須向前房屋局匯報。自二○○二年七月起,前房屋局與房屋署已進行重組合併,融合了制訂與執行房屋政策的職能,所以不存在另行匯報的需要。

(三) 房屋署在發現天悅h的建築問題後,已依據合約上的條款向有關承建商追討因工程不符合規格而導致的損失。鑑於雙方不能就承建商須承擔的責任達成共識,房屋委員會已委聘獨立顧問公司釐清有關責任,並於二○○二年底向有關承建商展開進一步的追討行動。如有需要,房屋委員會會循法律途徑索償。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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