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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行人安全島設計規劃均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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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二月十九日)就劉皇發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所作的答覆:

問題:

  上月,一輛私家車失控,撞向一個行人安全島,分別導致兩名及六名在該安全島的行人死亡及受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措施改善行人安全島的設計,以確保行人安全;及

(二) 有否檢討是否適宜在行人及汽車流量高的街道上設置行人安全島?

答覆:

主席女士:

  安全島是一種輔助行人過路的設施,讓行人步行至馬路中段時,可在一個安全的位置再一次了解清楚交通情況,才繼續橫過馬路。

  在規劃及設計行人過路設施包括安全島時,保障行人的安全是首要關注的事項。除了行人及汽車流量外,我們亦會考慮有關的路面設計,以決定是否有需要在馬路中段提供一個安全的位置,讓行人有機會再次觀察交通情況。

  在道路上設置安全島,是國際間普遍採納及確認為安全的輔助行人過路措施。在本港,安全島面積的最低要求為闊2.5米、深1.5米,同時安全島的位置要離開路口最少三米。此外,我們亦會提供適當的設施例如安全島燈箱,提醒駕駛人士前方設有行人過路處及安全島。以上有關安全島的設計及規劃,符合國際安全的標準。

  要提高道路安全,除了交通及行人設施等硬件的配合,道路使用者的警覺性亦是重要的一環。我們會繼續透過執法以及宣傳教育,提醒各道路使用者包括駕駛人士及行人遵守交通規則以保安全。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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