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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經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非本地及本地僱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證監會:
(一)現時的非本地僱員數目,並按職級及薪酬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本地僱員與相同職級的非本地僱員在工作經驗及資歷方面如何比較;及
(三)有否計劃推行職員本地化政策;若有,實施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就胡議員的問題,我們從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取得以下資料 -
(一)非本地僱員指除了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的人士之外,任何為受僱於香港而必須在抵達香港之前領取工作簽證的人士。截至2002年12月31日為止,在證監會402名僱員中,有18名(4.5%)為非本地僱員。這些非本地僱員包括由見習行政人員以至高級總監等各職級的僱員。
該18名非本地僱員的職級分佈如下:
職級 僱員數目 ── ────
高級總監/首席律師 1 總監/副首席律師 3 副總監/高級律師 3 高級經理/律師 5 經理 4 助理經理 1 見習行政人員 1
證監會認為不適宜披露個別僱員的薪酬。然而,該會強調,在釐定僱員的薪酬時,該會主要參考當時市場薪金,以及市場上有多少具備所需經驗及技能的人才。證監會的整體薪酬目標,是確保其薪酬與市場薪酬一致,以吸引及保留高質素僱員。而僱員是否本地人士則不是釐訂薪金的考慮因素。
(二)所有屬於同一職級的僱員,都必須具備該職級所需的資格、經驗和技能。相同職級的本地及非本地僱員的工作經驗和資歷大致相若。
(三)證監會沒有計劃推行職員本地化政策。該會的招聘政策,是根據應徵者的資格、經驗和技能,聘請最合適的僱員。然而,在各項考慮因素都是相同的情況下,本地應徵者將會獲得優先考慮。
完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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