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海關發言人今日(一月七日)提醒由外地返港的市民注意,切勿攜帶任何違禁物品入境,包括瀕危物種、動物及禽鳥,否則有被檢控之虞。
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昨日(一月六日)拘捕兩名分別企圖攜帶兩隻畫眉鳥及一頭活貓的男子。
昨日中午,海關文錦渡管制站人員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時,在車上檢獲兩隻瀕危物種畫眉鳥。
發言人說:「由於三十七歲司機未能出示有效進口許可證,該宗案經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作進一步調查。」
另外,海關羅湖管制站人員於昨日下午約一時拘捕一名企圖由內地攜帶一頭活貓入境的二十五歲男子。
發言人表示:「被捕男子及檢獲的活貓經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未經許可進口瀕危物種,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五百萬元。
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任何人士若未經許可攜帶動物或禽鳥進入本港,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
根據《狂犬病條例》,任何人士被控「未領有有效許可證而輸入動物」,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一年。
發言人呼籲市民在接受檢查時需予容忍,因海關人員必需確保違禁品不會被人偷運進出本港。
完
二○○三年一月七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