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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兆棠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答覆:
問題:
現時,當局向通過家庭入息審查、居所與學校距離超逾10分鐘步程及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的學生提供車船津貼。津貼計劃分為「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及「跨網車船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供12歲或以上的學生申請,津貼額相當於往返住所和學校所需交通費的全數或半數;而「跨網車船津貼計劃」則供12歲以下居於就讀小學所屬學校網以外的學生申請,津貼額相當於有關交通費的半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個財政年度,學生資助辦事處或教育署就修訂車船津貼計劃向教育統籌局提交的建議的內容,以及當局所採取的跟進行動;
(二) 有否計劃統一該兩項車船津貼計劃的資助水平;若否,原因是甚麼;及
(三) 有否計劃取消「跨網車船津貼計劃」只限跨網學生申請的規定,或根據往返居所和學校平均所需的交通時間,重新劃分小學學校網;若否,理據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一九九九/二○○○學年,「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下發放的津貼,是根據學生須支付的平均交通費的50%計算。在二○○○/○一學年,學生資助辦事處建議將津貼的計算基準提高至100%,並採用兩級制,分別發放全數和半數津貼。財務委員會於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批准該建議。
(二)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與「跨網車船津貼計劃」的資助額是根據統一的計算基準,即學生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所須支付的平均費用,此基準無須改變。
12歲或以上的學生一般須支付公共交通工具的全額成人費用。在「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下,他們可根據資格審查結果得到交通費用的全數或半數資助。
公共交通經營者對12歲以下的學生一般提供半價優惠。在「跨網車船津貼計劃」下,申請獲接納的學生,可獲得津貼以支付全數的優惠交通費。
(三) 教育署主要會因應人口與學位供求的轉變,並顧及新市鎮的發展、新學校的落成及區內具體情況等因素,每年檢討各小一學校網的範圍。
現時有部分居所與學校屬同一學校網的小學生須步行超過十分鐘上學。他們並不符合資格申請「跨網車船津貼計劃」。另一方面,有些學生的居所與學校雖位於相鄰的學校網,兩者的距離只是略為超過十分鐘步程,但他們卻可以從「跨網車船津貼計劃」獲得津貼。至於「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則並無跨網上學的要求。
我們將會檢討這兩個津貼計劃,使資源運用更為恰當。檢討將於二○○三/○四學年開始前完成。
完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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