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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急症室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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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永樂議員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據報,醫院管理局計劃由本年年底開始在公立醫院徵收一百元的急症室收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該局開徵急症室收費的目的,以及該局有否證據顯示開徵該項收費能達致此目的;

(二) 醫管局將如何評估急症室收費的成效,以確定該項收費能否達到預期目的;及

(三) 哪些人士可獲得豁免繳交急症室收費,以及界定有關人士的準則?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檢討公營醫護服務的收費制度,是《醫護改革諮詢文件》的其中一項策略性方針。這次檢討的目的,是要確保我們有限的公帑能以最恰當的水平補貼各項服務。這次檢討亦會研究如何將不同服務的相對緩急先後反映於其資助水平上,及如何盡量減少不適當使用或誤用的情況。在檢討及有關的收費調整完成後,收費水平仍然會保持在大眾可負悚漱竷迭C我們亦會加強現時的收費豁免機制,以協助低收入人士,及因嚴重或慢性疾病而未能支付高津助服務的病人。

  急症室服務是為遇上緊急情況或有生命危險的病人而設,因此與其他門診服務的本質非常不同。急症室未有向使用者收取費用,鼓勵了一些應該在基層門診診所治理的病人在非緊急的情況下使用急症室服務。急症室的總使用量在最近五年間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一,由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2,080,000人次增加至二○○一至○二年度的2,523,000人次。在二○○一至○二年度的2,523,000人次中,約百分之七十五的個案被分類為半緊急或非緊急的類別。

  大部分已發展的經濟體系均有為其急症室服務引入收費,而香港屬於一個非常罕見的例外情況。國際經驗亦指出,為急症室引入收費可減少不適當使用,並可將總使用量減少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五。與此同時,亦無證據顯示引入收費會導致病人延誤診治時間,或因病情變得嚴重而導致醫療費用最終增加。

(二) 在急症室服務引入新收費後,醫管局會使用現行機制,即按急症室使用者病情的嚴重程度分成五個級別,緊密監察及評估新收費的效果。醫管局會特別評估新收費對使用量及使用模式的影響。

(三) 我們堅決維持我們一貫的政策,確保不會有人因經濟拮据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顧,並對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及經濟條件較差的長者提供適當的援助。在為急症室引入收費後,因患上嚴重或長期疾病,而未能支付高津助醫療收費的人士,仍可按現有機制向駐院的醫護社工申請財政援助。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星期三)

  • 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談話全文 (30.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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