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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稱:「三名內地旅客因藏有兩本偽造香港特區護照、一本偽造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和三張偽造香港身份證,今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三名內地旅客,分別為游寶珠,37歲、薛秀華,29歲和翁建清,18歲,各承認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陳述、一項管有偽造旅行證件和一項管有偽造身份證的控罪。游和薛的每項控罪被判入獄六個月,而翁每項控罪被判入獄四個月,三名被告的所有控罪均同期執行。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於本月二十六日持中國護照抵港,並於翌日在機場出境時訛稱前往馬來西亞。辦妥出境手續後,一名中間人將案中的偽造香港特區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香港身份證和前往日本的登機證交給三名被告。入境處調查員於他們準備登機時,將他們截獲。
游寶珠及薛秀華承認一名內地的中間人為他們安排偽造證件,以備他們到日本工作之用,並會在他們成功到達日本後,向他們收取人民幣十至二十萬元的費用。而翁建清稱他的行程由父母為他安排。
化驗結果證實該批護照及身份證均為偽造的。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藏有偽造旅行證件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
發言人補充:「藏有偽造身份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完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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