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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內地人藏有偽造特區護照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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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三日)稱:「一名內地帶家擬攜同三名內地居民前往加拿大時,被發現藏有偽造香港特區護照及身份證,該內地帶家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六個月,而另外三名內地居民則各被判入獄八個月。」

  該名帶家薛總路,男,四十八歲,承認三項藏有虛假文書的控罪,每項控罪各被判入獄十六個月,同期執行。

  其餘三名被告,分別是張潮,二十六歲,陳秀河,二十四歲,及謝新建,二十歲,各承認一項串謀藏有虛假文書的控罪,各被判入獄八個月。

  案情透露,該四名被告於本年七月四日持中國護照來港,並於同日前往香港國際機場。當他們正打算辦理登機手續前往以色列的台拉維夫時,入境處調查員懷疑他們的身份,並暗中監視他們。

  其後,航空公司保安員在該名帶家行李內發現三本香港特區護照及兩張香港身份證,入境處於是作進一步調查。

  化驗結果證實該批護照及身份證均為偽造證件。

  調查顯示,該名帶家的朋友要求他協助三名被告前往加拿大找尋工作,他同意攜同該批特區護照及身份證以備他們日後之用。

  該三名被告則承認一名在內地的中間人為他們安排偽造香港特區護照,以備他們經台拉維夫前往加拿大之用。有關的偽造證件會由帶家在香港飛往台拉維夫時才分派給他們。

  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藏有虛假文書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串謀藏有虛假文書者會同樣受罰。」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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