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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提供過渡貸款予破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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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會議已同意政府提出建議在二零零二/零三年度至二零零五/零六年度,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委員會提供六億九千五百萬元的過渡貸款,使破欠基金可以解決因承擔《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下的財政支出而產生的現金周轉問題。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二日)說:「破欠基金由於近幾個月來申索個案激增,儲備大幅減少,因此政府有需要提供這個安全網。破欠基金急需資金週轉,以償付申索。」

  他續說:「我們會在十一月八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撥款。」

  該筆貸款將按政府的「無所損益」利率計算利息,並安排以信貸限額的形式提供,破欠基金只在有需要時才提取。破欠基金會在財政狀況有改善時開始還款。而當香港經濟好轉,以及強積金的供款累積可足以抵消破欠基金須用以支付遣散費的大部分特惠款項時,破欠基金便應可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或之前悉數償還貸款。

  自一九九七年年底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以來,破欠基金每年均出現赤字。為使破欠基金的財政恢復健全,自二零零二年五月起,當局把破欠基金主要收入來源即商業登記證的徵費由每年二百五十元增至六百元。

  發言人說:「雖然此舉起了作用,但現時的經濟困境繼續對破欠基金構成重大壓力。在今年六月至八月期間,新申請的數目上升至七千六百六十宗,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六十五。在二零零二年七月底及八月底尚在處理的申請數目已上升至一萬四千宗。」

  他在解釋過渡貸款的需要時說:「由於預期即將要為尚在處理的申請支付款項,加上破欠基金的儲備在二零零二年八月底已跌至一億一千四百四十萬元,因此破欠基金委員會不久便會面對一個嚴重的現金周轉問題。」

  他強調:「為確保破欠基金不被濫用,我們制定了嚴格的審查機制。破欠基金平均篩去百分之十二的申索申請。即使就合資格的申請而言,獲批的款額也只佔申索款額的百分之六十四。」

  破欠基金於一九八五年成立,為遭無力償債的僱主拖欠工資、代通知金及遣散費的僱員,提供適時援助,發放特惠款項。破欠基金對維持香港勞資關係和諧及社會穩定有重大貢獻。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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