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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貸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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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丁午壽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一間協助市民解決債務問題的機構的統計數字顯示,在財政緊絀的情況下借貸的市民,往往不清楚有關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和本身的還款能力,以至身陷債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收緊政策,規定放債人機構及信用卡公司,以較現時簡單易明的方式,明確告知貸款人所需繳付的利息金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向市民和在學的青少年推行全面的理財教育?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現時,由銀行業內公會制定的《銀行營運守則》(守則)已要求認可機構根據《銀行業條例》採用《英國消費者信貸法案》規定採用的凈現值法,計算信用卡及個人貸款產品的年利率。守則亦要求認可機構應準備隨時答覆客戶對年利率及其計算方法的查詢,並告知客戶個別產品的年利率。此外,認可機構應在合適情況下列明銀行產品的年利率,以便客戶比較不同的利率結構。

  《放債人條例》對放債人(認可機構除外)的領牌事宜訂定條文,該條例規定,放債人所貸出款項的還款協議的摘記或備忘錄須以書面擬備,並由借款人親自簽署,而該摘記的副本或備忘錄的副本須在簽署時給予借款人。該摘記或備忘錄須載有該協議的全部條款,尤其須列明所收取的貸款利率,以年息百分率表示,或以按照該條例附表2計算的利息所代表的年息百分率表示。此外,該條例亦訂明放債人有責任在某些情況下向借款人提供資料。

  我們認為,現時《銀行營運守則》以及《放債人條例》在這方面的規管已經足夠。劃一信用卡墊款及個人貸款的年利率計算方法,有助提高產品透明度,讓消費者能清楚知道借貸的成本以方便比較不同產品的利率結構,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或服務。

(二)根據教育署提供的資料,現行中學課程的部份科目,例如家政、基本商業、會計學原理、企業概念等經已包括有關理財教育學習元素的課題,如個人收支預算和金錢管理等。此外,相關的概念,如運用金錢時所涉及的機會成本和利率,亦已包括在現行的經濟與公共事務科和經濟科課程內。

  課程發展議會2002年編訂的《科技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建議學校透過不同的學習元素,例如編制個人的財務預算、家庭資源管理及預算等,更全面地為學生提供理財教育。此外,《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亦建議不同的學習活動,例如計劃個人的財務資源運用和作出有效的消費和投資決定。

  有關公眾個人理財教育,據金管局了解,香港銀行公會、存款公司公會及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已在今年年初聯合發布《穩健理財》小冊子,解釋個人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及破產所帶來的後果,並提供一些加強個人財務策劃及管理的建議。此外,金管局亦建議業內公會鼓勵其會員向學生等人士發信用卡時,同時提供一些有關審慎理財的參考資料。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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