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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二○○二年十月五日)公布,地鐵有限公司二○○○年香港公開招股的第二批及最後一批長期持股紅股已經分派。股票將於十月十二日起向合資格的股東以平郵寄發。
獲發第二批長期持股紅股的資格如下:(i)股份必須持續以同一股東的名義(如果為聯名股東,則彼等的名義)登記,直至第二個紅利日期開始營業為止;以及(ii)在第二個紅利日期當日業務開始前的整段期間,股東(及任何聯名股東)於股東登記冊的地址必須為香港地址。
已獲發第一批長期持股紅股,或已獲通知有資格獲發第一批長期持股紅股的股東,假如符合上文所述條件,均可獲發第二批長期持股紅股。
合資格股東於香港公開招股時以白色或粉紅色申請表格或電子認購服務供應商辦法認購,並持續持有至二○○二年十月五日的香港招股股份,每十五股可獲得一股紅股。零碎紅股將向下湊整至最接近的整數。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將於二○○二年十月十二日開始向合資格股東以平郵寄發股票。各股東如在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後仍未收到股票,請致電2862 8628與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聯絡。
政府提供長期持股紅股,作為香港公開招股認購獎勵的一部分。分派第二批長期持股紅股後,整個計劃已告完成,日後不會再分派任何長期持股紅股。
完
二○○二年十月五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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